一、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由选举人事科负责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人大工作情况和经验,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任务。
二、通过不同形式,年度内开展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主席联系活动,各位主任及人大机关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参加1—2个乡镇的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和代表视察活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要按照分工,每人负责对两个乡镇人大工作的巡回指导,并不断总结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
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县人大要适时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学习和工作培训。
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例会或开展重大活动,要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参加。
六、各乡镇人大主席要及时总结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各级代表的典型事迹,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科,以便总结交流。
七、县乡换届后,选举人事科要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划分代表小组,开展代表议政活动,每季度一次。